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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价格监管办法 规范价格监督执法行为
2020-02-26 18:58: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价格监督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监管不严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发展环境,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出台了《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价格监督执法施行“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检查、直接检查三种监督检查方法,为郴州市价格监管执法人员提供了具体遵循。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监督检查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下发的年度检查计划开展。价格检查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录库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建立。

二是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价格监督检查计划,并在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文件规定的检查流程规范,通过机选等方式在省市场监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某一行业和领域开展价格检查时,随机抽查市场主体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具体抽查比例,根据检查方案要求确定。对某一行业和领域随机抽查的频次,原则上不超过一年2次。上级部门对抽查工作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是明确价格检查内容。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依法负责对本市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是否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四是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充分利用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开展交叉检查

一是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内容、时间安排、执法人员选派、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等事项,分县域、区域交叉实施检查。

二是随机抽查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通过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确保检查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三是确保后续监管到位。检查结束后,对要求限期整改的,交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跟踪复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直接进行检查

一是迅速安排检查。对投诉、举报、信访、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责任单位及时安排价格执法人员尽快办理。

二是主动申请回避。各单位确定的执法检查人员认为与检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检查对象或第三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执法人员回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 李玉)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