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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半月工资没给?青岛豪基印务:活没干好
2020-04-03 20:42:48 信网

信网4月2日讯 近日,青岛的董女士反映,她在青岛豪基印务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期间有两个半月工资没给,还收取了她一部分工作押金。并且工作期间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青岛豪基印务有限公司的张经理表示,与董女士只是劳务关系,并且在其工作期间,活没干好,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公司并不拖欠其所为的工资。

董女士于2016年2月份开始,在青岛豪基印务有限公司,到2019年12月份结束工作。她告诉信网,在此期间,2019年9月份到11月份的工资共计9000多元,公司一直没给她发放。

除此之外,董女士表示,在其工作期间,公司还收取了一部分质量押金,“前后加起来有3000元左右。”董女士说,加上工资,青岛豪基印务有限公司一共12000元左右没有给她。

并且, 董女士还反映,在用工期间,青岛豪基印务有限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她交社会保险。

4月2日,信网就此事联系到了青岛豪基印务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对于董女士反映的情况,他给出了不一样的答复。

“我们与她只是劳务关系。”张经理表示,董女士并未公司员工,只是公司承接的印刷业务由董女士来完成,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仅是劳务关系,因此也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和未交社会保险一说。

对于拖欠的工资问题和押金,张经理表示,因为与董女士之间是劳务关系,为了确保质量,收取了质量押金,但即使如此,最终董女士还是出了差错,“因为质量不行被客户退了回来,给公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并且因为此事,长期合作的客户也不想再与我们合作了。”张经理说,在因质量问题被退回之前,他就将一部分费用给了董女士,“活干成这样,造成的损失她也不赔。”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董女士可以就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能帮助解决,还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不过,董女士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员工身份。工作人员建议,董女士可以向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先了解清楚相关法规政策。

信网记者 杜杲燃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