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38期
第SC19330000002733145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吴兴姜存义副食品店经营的“五香干榨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2月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五香干榨菜”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报告NO:1910923186,被抽检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2019年12月1日从湖州康山街道王建英酱菜经营部购进被抽检批次产品,购进数量为1箱,购进价格50元/箱,总计15斤,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