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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平顶山市明轩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被检出不合格
2020-02-21 18:4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期)》。

据通告,海南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鑫万福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明轩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芝麻油)(规格:180ml/瓶,生产日期:2018-08-02),检验项目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