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品牌>>机构评价>>
江门市消委会再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0-02-23 22:45:01 江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喜 报

江门市消委会再次荣获

中消协表彰的

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梁荣杰获

中消协表彰的

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也是江门市消委会连续三次获此殊荣

江门市消委会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职能,围绕年主题活动,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维权合作,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得到政府认可、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好评。该会2018年度开展的“运动鞋比较试验项目”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第二届全国十大优秀比较试验项目”之一;连续两年获省消委会评为“广东省消费维权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让我们一起来走进江门消委会吧

一、强化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模式、处理异地消费纠纷“绿色通道”机制、坚持律师团律师轮值制度和参与重大投诉案件调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等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两年来,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处理消费者投诉2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二、加大宣传,营造法治和谐消费环境。紧扣协同共治的维权工作思路,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三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消费教育基地创建等系列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切实当好“宣传员引导员”。两年来,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通讯报道50多篇、接受专题采访20多次,发布各种消费警示、消费提示50多条次,编印派发《消法》等宣传资料8万多册(份)。

三、纵深合作,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一方面,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契机,建立快速解决跨境异地消费纠纷机制,联合举办跨区域消费维权业务培训,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者评议和消费调查、消费维权漫画联展,深化与香港、澳门、珠海、中山、横琴等地消委会组织联系合作,实现共享消费知识、消费信息和维权资源,推动大湾区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店)”活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创建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探索搭建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

四、突出重点,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一是开展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者评议和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活动为切入点,加强对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规范相关行业及经营者经营行为。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调查有效倒逼相关行业自律经营,江门名优企业、大湾区知名企业消费体验活动有效提高消费志愿者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能力。二是建立消费维权约谈告诫机制。两年来,对消费投诉较集中、问题较突出的行业,共约谈7家经营单位,通报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三是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两年来,多次参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参与市场秩序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以及参与对经营单位明码标价情况检查等。

珍惜荣誉,砥砺奋进!

一起来为江门市消委会打call吧!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