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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 天津一食品店被罚
2020-04-03 19:58: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网站4月3日消息,天津市津南区张云惠食品商店(张云惠)因销售的“马赫芙牌樱桃果酱”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被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范例及填写说明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津南区张云惠食品商店(张云惠)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进口食品案

天津市津南区张云惠食品商店(张云惠)

91120112MA05NKCH70

 

张云惠

津市监津南咸处(2020)5号

当事人销售的“马赫芙牌樱桃果酱”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 一般要求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2.1“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的要求,未标注中文营养标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进口食品的行为。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主动履行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10

(责任编辑: 广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