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深圳市将彻底解决商事主体退出难问题
2019-08-02 09:40:43 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深圳市将彻底解决商事主体退出难问题

经营异常且未申报纳税企业满3年将“被注销”

本报讯 (许创业 记者傅江平)近日,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主导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深圳将建立商事主体除名机制,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对经营异常满3年且近3年未申报纳税或吊销满3年的商事主体作出公告除名决定。此举将有利于深圳市建立更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

《规定》充分借鉴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同时借鉴了香港的公司秘书制度,增加指定联系人作为备案事项,主要解决监管过程中常常遇到商事主体不在登记地址经营、无法取得联系等问题。根据《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可对经营异常满3年且近3年未申报纳税或吊销满3年的商事主体,经公告等程序后作出除名决定;被除名的商事主体视同注销。

《规定》对退出流程和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深度简化,《规定》删除了此前需要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为申请材料的规定,免除提交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成员任职文件,去掉了兜底条款,删除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前置审批行业的规定。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增加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经办人、申请人及中介机构的惩戒措施,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或者备案的,将进行依法撤销处罚。此举将规范市场退出机制,有力打击退出过程的弄虚作假行为。

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邝兵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也表示,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企业除名制度,努力破解注销难问题,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内容。早在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就制定了《深圳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规定》,要求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

近年来,深圳市商事主体市场退出便利性不断提高,但问题依然存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深圳市商事主体登记效率显著提升,呈现爆发式增长,体现出‘放’的要求充分落实,但‘管’的方面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商事登记主体退出机制方面。原来的永久经营异常目录等制度也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导致市场存在较大数量‘僵尸企业’。此外,原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年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等方面,有待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顺衔接。”

记者了解到,在深圳市目前的商事信用体系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将76.7万户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有不少是“僵尸企业”。按照修订前的市场退出机制,很难将这些“僵尸企业”完全清退出市场。

深圳市政府在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工业投资面临后劲不足的挑战,上半年工业投资增长为负6.7%;中小微企业发展困难,非百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为负2.3%,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也仅增长0.3%。因此,彻底解决退出难问题,以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来提振市场经营和投资信心,依然是深圳市政府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

《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深圳在制度上对创业投资行为产生积极引导作用,也将确立起创业者的风险预期防范意识和“东山再起”的信心,塑造新时代的企业家精神,进而推动深圳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更好地实施,为构建深圳市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