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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条措施出台 支持企业生产
2020-02-21 10:21:3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李 艳)日前,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出台10条措施,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

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零见面”。进一步压缩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环节、时间和成本。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核准完成后可在线领取电子证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纸质证照。

实行告知承诺。对企业复产转产涉及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快捷办理,对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对低风险食品试点开展告知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采取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等方式进行。

对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护用品的企业提供优先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医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实行应急审批,进行材料审查后即可发证。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证书过期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

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对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实行全天候服务。企业到期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要求延长到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防护用品、防疫安全等,开展相关标准信息咨询服务。

该局还开展了为企业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严查涉企乱收费和乱涨价行为等。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