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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有妙招,药店穿上“防护服”
2020-02-23 21:36: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考虑到药店内人员流动性大、发生交叉感染风险高等因素,2月5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告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书》,要求企业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防控工作做实做细。

监管人员通过与部分药店沟通,研究制作了塑料隔离膜,设计了销售程序和提示语,在监管企业微信群中上传图片并发出倡议进行推广。要求各药店采用隔离膜、窗口售药、店门口处设置消毒地垫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因此种售药模式封闭严、效果好、成本低,售药程序简单且实用,使购药市民与营业人员、药品进行了有效隔离,得到药店的高度认可,辖区内80%以上的药店已制作了简易隔断或在室内拉起了防护膜,采用窗口模式销售药品。因店面情况不尽相同,没设隔离膜的也都设置了隔离柜台。同时,推行了“无接触式购药模式”,提倡药店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实现无现钞交易。

2月22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尖山区重点区域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27家。对规模较小、通风效果差的15家企业,按照双鸭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公告的要求暂停营业,做到了“应关尽关”。正在营业的12家药店均通过设置塑料隔离膜、窗口售药等有效方式,给药店穿上了“防护服”,设置了一道 “防疫墙”,有效阻断病毒在药店的扩散和传播,对“退热止咳抗病毒”类药品能够按照要求自行下架、登记、封存、暂停销售,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 李军)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