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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严守抗“疫”期间药品流通领域安全
2020-02-23 21:46: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药品销售的模式不断进行调整和规范,并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在确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同时,有效做好防控工作,避免交叉传染。

一、从严规范引导,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一是印发并《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经营企业防控工作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械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令全市药械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严禁不合格医用口罩、防护服、体温计、抗病毒药品等防护诊疗产品进入市场,严禁借防治疫情名义销售假冒药品、医疗器械。二是引导企业广开门路,积极对外采购药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聚合药品行业力量,立足行业优势,千方百计采购防疫药械,积极为当前疫情防控筹集、捐赠药械物资,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召开药械批发企业工作会议,协调防控药械货源,加大防控物资的供给保障力度。

二、强化推进“一口售药”模式,确保隔离防护到位。一是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入口醒目位置粘贴进店佩戴口罩和购买“退烧药”登记制度警示语;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宣传工具,在营业场所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控意识。二是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做好自身防控。严格执行营业场所消毒制度,店内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并指定专人做好消毒记录。严格要求销售人员佩戴口罩、手套销售药品。对进店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药店有权拒绝售药。各营业药店要做好人员分流,防止人员聚集,维护好购药秩序。三是全面推行“夜间一口售药”模式。按照市防控新冠疫情指挥部的要求,监督申请开业的药品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夜间一口售药标准,实现营业员和顾客有效隔离。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尽量避免现金支付。截至目前,全市699家药品经营企业中,有142家申请营业,达到夜间一口售药等防控要求,正常营业的有131家,还有11家药店正在整改中。

三、依法高压监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见效。一是按照市委“全市停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的指示要求,立即贯彻落实,下发紧急通知,从2月18日起全市所有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此类药品立即下架就地封存。二是实行市局处级以上干部包保责任制,一位领导负责一个分局,签订防控责任状,压实责任,确保落实。三是组成特别检查组,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擅自开业经营、违规销售退烧药、违规销售处方药、不符合“夜间售药模式”等防控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坚决依法给予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等严厉处罚。 (供稿: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