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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第二批典型案件
2020-02-26 15:38: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李倩) 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基本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西安市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新丰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平时售价19.8元/个的PM2.5立体防护口罩(成人)的价格提高至26元/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临潼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渭南市

渭南市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对澄城县五福康宁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原售价12元/包(两个装)的3M9001口罩提高至20元/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汉中市

根据群众举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汉中家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民主街购物中心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电脑收费系统中将5元/瓶购进的84消毒液虚构进价为8元/瓶,并以10元/瓶、15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西咸新区

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秦汉新城分局对西咸新区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修石渡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口罩时,进货价10元/只,实际销售价26元/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秦汉新城分局于当日立案,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空港新城分局对空港新城祥云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2日、23日以15元/只价格购进PM2.5防护口罩,在1月23日至27日期间以25-45元/只进行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空港新城分局已立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价格违法案件中,发现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消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情节严重的,按照通知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防控物资乱涨价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