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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公布第六十五、六十六批典型案例
2020-04-05 14:43:29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为切实加强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六十五、六十六批典型案例。

第六十五批典型案例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静海区嗨抱抱潮童服装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口罩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无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涉案口罩600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静海区嗨抱抱潮童服装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3.07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线索通报对天津市容济堂大药房进行延伸检查。经查,该药房涉嫌销售侵犯“3M”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6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容济堂大药房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批典型案例

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西青区诚善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涉案口罩1万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并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条之规定。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西青区诚善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追回的涉案口罩4000只予以没收,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沙丁鱼和银鳕鱼生产日期标注不清、不易辨识,涉案产品18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对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李素 )